動土作業是指挖坑、挖溝、打樁、埋設管線等對地面以下土體進行開挖的作業。廠區動土最怕三件事:挖斷地下電纜管線引發事故、基坑坍塌埋壓人員、開挖破壞周邊建筑基礎。動土作業管理不到位,再小的坑也能出人命。
本文講清動土作業的審批、地下管線探測、邊坡支護、坑槽臨邊防護、周邊建筑影響評估和現場排水要求。
動土作業前應辦理動土作業證,明確開挖地點、深度、范圍、作業時間和審批程序。凡是涉及地下設施密集區域的動土,更要從嚴審批,辦理作業證后才能動土,嚴禁先挖后辦。動土作業證要寫明開挖位置、深度、面積、作業時間和安全措施,審批人簽發前應到現場核實地下設施和周邊環境。
地下管線資料不齊全或資料與實際不符時,應暫停施工,重新探查確認后再動土,嚴禁憑想象盲目開挖。
深度較大的基坑應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,禁止攀爬支撐體系或在坑壁下長時間逗留。暴雨過后應全面檢查基坑邊坡和支護結構,發現裂縫、滲水、位移立即撤人整改。
坑槽作業中土方及時外運,不在坑邊長時間堆土,防止邊坡失穩。
靠近廠房、圍墻、管廊等建構筑物動土時,應評估開挖對基礎穩定性的影響,必要時采取加固或臨時支護措施,防止開挖引起建筑沉降、墻體開裂甚至倒塌。重要建構筑物附近動土,還應安排專人監測。監測發現建筑沉降、裂縫等異常時,立即停止開挖并采取回填、加固等處置措施。
動土作業應辦理動土作業證,作業負責人在開工前進行安全交底,講清開挖范圍、深度、地下設施位置和注意事項,并安排專人監護。監護人要觀察溝槽壁土體變化、基坑積水等情況,發現異常立即叫停。夜間或節假日暫停施工時,坑槽要覆蓋、圍擋并設置警示燈。動土作業常與斷路、吊裝等作業交叉進行,多個作業同時施工時要統一協調,避免機械作業與人員作業在同一區域沖突。
動土作業的關鍵是“先探明、再開挖、勤檢查”。地下情況看不見,越是深挖越要謹慎,任何僥幸都可能換來沉重的代價。
只要涉及地面以下的開挖作業,就應按動土作業管理辦理作業證。挖坑大小、深淺不是決定性因素,關鍵看作業是否有風險、是否需要審批管控。
立即停止機械作業,查明電纜性質和走向,改由人工開挖并在專業人員指導下保護處理,嚴禁用鐵鍬、機械硬碰硬繼續挖。
不能憑經驗判斷。達到規定深度的基坑必須按規范放坡或支護,土質條件發生變化時更要增加防護,防止突發坍塌。
有。雨水會軟化土體、增加坍塌風險,雨后應先檢查坑壁狀況,確認穩定后再恢復作業,作業中遠離坑邊。